大众网菏泽讯 近日,记者从市贸易办公室获悉,自2008年元旦至2008年5月31日,在山东、河南、四川三省,对冰箱(冰柜)、彩电和手机三类产品,开展“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农民购买补贴类家电给予产品价格13%的财政资金直补,郓城县被确定为全省5家重点调度县区之一。
“家电下乡”是商务部、财政部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根据农村消费需求,有针对性的定向研发、生产、销售适合农村消费的家电产品,并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引导鼓励农民扩大即期消费,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本次“家电下乡”试点工作选择彩电(单价1500元以下)、冰箱(含冰柜,单价2000元以下)、手机(单价1000元以下)三类产品进行试点,每户对每类补贴产品的购买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农民购买补贴类家电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乡级财政部门申请领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
市贸易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为做好我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确保我市广大农村消费者能在春节前买到实惠的家电,市贸易办近期将按照要求成立“家电下乡”工作组,做好家电下乡的政策宣传。同时,要求各企业如实宣传讲解家电下乡政策,并加强对销售企业的备案登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