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副主任 贾凤英
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菏泽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共举行常委会会议41次,主任会议86次;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38次;听取审议市级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专项工作汇报94次,向“一府两院”反馈审议意见50件;作出决议、决定33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47人次,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换届以来,常委会围绕全市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把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与事关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与监督权的行使结合起来,保证和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是强化发展观念,及时对事关菏泽发展大计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常委会每年都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情况,批准计划、预算,作出相关决议,提出完成计划、预算的建议和要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城市总体规划是优化城市发展布局、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手段。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作出了通过决定,保障了城市开发秩序,规范了建设行为,避免了城市开发建设的无序性和随意性。为促进菏泽旅游业发展,常委会在听取审议市政府有关汇报的基础上,批准了《关于菏泽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并作出相关决定,确定了菏泽作为中国牡丹城、中国平原森林城市、水浒英雄故里主体形象定位,为菏泽旅游业发展奠定了基础。为配合全省统一开展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有关汇报,经过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土地管理法搞好土地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决议》,为依法规范土地市场提供了法律支持。
二是强化大局观念,及时对事关我市全局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对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由市政府授权机关进行统一管理,是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常委会及时听取了市政府的有关汇报,经过审议作出了相关决议。随后常委会又先后两次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汇报,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行跟踪监督,确保了改革的顺利进行。随着南水北调工程和我市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加强水污染防治成了事关我市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常委会组织视察了全市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听取了政府工作汇报,并在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环境,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菏泽依法治市进程,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2006-2010依法治市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作出了批准两个规划的决议,对“五五”普法工作和依法治市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友好城市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先后批准了市政府提交的关于菏泽市与韩国金浦市、乌拉圭弗莱宾多市、巴西哥伦布市、美国莫比尔市和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缔结友好城市的议案,我市对外友好城市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是强化群众观念,及时对事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针对“非典”疫情在我国部分地区蔓延的严峻局面,常委会及时听取市政府汇报,作出了《关于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加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决定》,确保了抗击“非典”和经济建设的双胜利。
突出监督工作重点,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为推动“突破菏泽”战略实施,促进有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落实,常委会围绕大局,突出重点,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一是贴近发展第一要务,围绕依法治理抓监督。常委会始终把“三农”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先后听取了市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贯彻实施农业法情况的汇报,对市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情况进行视察,积极围绕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等开展调研,督促有关部门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促进了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同时,常委会还分别就义务教育法、交通安全法、公务员法、环境保护法、城市规划法、建筑法、公路法、残疾人保障法、防洪法、电力法、动物防疫法、节能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听取专项汇报,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促进了有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
二是坚持执政为民,围绕热点问题抓监督。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常委会先后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和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情况的汇报,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并注重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促进了我市公共卫生两个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使公众用药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常委会对全市劳动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劳动法宣传,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严格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劳动保险制度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等建议,并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受到群众的普遍好评。常委会还分别对我市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计划生育、平安菏泽建设等工作进行视察,促进有关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推动了和谐菏泽建设。
三是维护公平正义,围绕司法公正抓监督。常委会高度重视司法监督工作,先后听取了全市法院关于贯彻实施法官法情况、审判监督工作和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实施检察官法情况、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和刑事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要求法检两院进一步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司法为民理念,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依法创新办案手段,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力争将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为社会公正守好最后一道防线。常委会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依法行使监督职能的有效途径,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信访综合分析和信息化建设,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四是依法行使任免权,围绕干部任后履职抓监督。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对提请任命人员情况进行认真审议,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依法任免,同时把对事和对人的监督、任前和任后监督结合起来,保证了任免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
注重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做好代表工作
常委会坚持把提高代表素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提高常委会整体工作水平的基础,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代表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一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代表工作。根据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以法定形式对代表履行职责加以规范和保证。二是努力做好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对每次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能现场答复的,就组织有关部门现场答复。大会结束后,及时召开交办会,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交由承办单位处理。三是着力提高代表执行职务的能力。换届以来,常委会举办了两期人大代表培训班,请专家、学者讲授宪法、组织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理论,同时邀请优秀人大代表介绍执行代表职务的经验和体会。四是积极为代表执行职务搞好服务。常委会组成人员按照分工联系代表制度,每年定时走访代表,广泛征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活动。每年年中组织代表进行调研,年底开展集中视察活动,为代表知情知政和出席人代会作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