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菏泽12月4日讯 新买的商业门市房顶上冒出23根下水管道,入住当天就遭到哗哗的流水声扰,这让购房者侯女士很苦恼。侯女士找到开发商讨说法,但对方表示,该房原本就是如此设计,当初双方定下的就是这样的房子。
2005年12月,侯女士在菏泽东火车站附近预购了一套上下两大间的商品房,做商品门市使用,签合同当天,一次性交付开发商18万元。2006年底,侯女士从开发商手里接过了新房钥匙,由于并不急于使用,侯女士也没去新房查看。直到今年11月初,侯女士打算搬进去时才发现,二楼房顶上分布着大大小小23根管道(左图)。后经了解得知,这23根下水管道连通楼上二到四层宾馆住房。
11月18日侯女士正式入住后,察觉管道里的流水声非常大,夜晚也不停息,扰得一家人根本无法入睡。侯女士认为,自己在整个购房过程中,根本不清楚房顶上会有这么多管道,合同上也并未就此予以说明。不堪其扰的侯女士多次找开发商要求其对管道进行改造或给予经济补偿,开发商却以图纸原本就是这样设计的,购房人事先十分清楚为由拒绝。
对此,山东天香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雅维接受侯女士咨询时表示,开发商交付的商品房,如果违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恢复原状或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