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奇亭 王凤起 丁启坤 报道 本报菏泽讯 “没想到政府能给农民提高养老金待遇!没想到俺一个月就增加了54块钱!”3月7日上午,牡丹区北城办事处农民赵俊莹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崭新的票子,连说没想到。惊喜之情,溢于言表。 牡丹区对农民养老金发放参照经济发展水平和2007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的增长幅度作适当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发放标准体现老人优先原则,向65周岁以上老年人倾斜,早参保早受益、多受益。今年像赵俊莹这样领取农保养老金的农民有3556人,平均提高幅度为9%。 具体调整标准是:1997年12月31日前达到领取年龄的,每人每月增加10%;1998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前达到领取年龄的,增加9%;2003年1月1日至2008年3月1日前达到领取年龄的,增长8%。提高待遇所需资金从区政府财政补贴资金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 据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海林介绍,牡丹区决定,今后除政府补贴外,农保基金保值增值收益部分,中央和省、市财政对农保的扶持等,都将优先用于为领保农民增加养老金,以建立农民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