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城区怡海花园居民反映:开发商违反协议,将怡海花园和锦阳小区中间的一块空地卖给环卫处。目前,该空地上有个垃圾转运站,臭味非常大,周围居民无法开窗。 市房管局:反映情况属实。垃圾转运站属公用配套设施,该小区的开发公司已于2006年6月将垃圾转运站无偿转让给牡丹区环卫处,并签有协议。目前,市政部门正在埋设污水管道,并对垃圾转运站进行规范管理。 牡丹区马岭岗镇贾庄村贾某反映:贾某家中房屋已倒塌三年多,无钱修复,现一家人住在窝棚内;而且去年他收养了个兔唇婴儿,家中十分困难。 牡丹区马岭岗镇政府:贾某原有一儿一女,去年又私自抱养一男婴。镇政府已为其办理了低保,且其建房用料早已备齐,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贾某不符合救助条件。 巨野县实验中学冯某等人反映:他们是巨野县麟居花园小区购房户,合同规定:住房于2006年5月31日交付使用,但至今没交付。 巨野县政府:麟居花园三期由巨野县大丰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巨野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承建,并签定了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主体工程于2005年10月10日竣工,实际于2005年9月26日完工。大丰富公司应支付第三建筑公司80%的工程款,但该公司没有支付,第三建筑公司因此拒绝完成剩余工程,致使大丰富公司不能如期交房。处理意见:县政府已责成县房管局成立“麟居花园三期交房领导小组”,督促大丰富公司早日交房。大丰富公司已承诺于2007年10月1日之前交房,否则将违约金提高到万分之三;对涉及违犯法律法规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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