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5月29日讯(记者 李 亚)5月13日,本网报道了天香公园26只游船被拖走,游船经营者至今未能要回的事件(http://heze.dzwww.com/news/201205/t20120513_7128985.htm)。时隔半个月,开发区园林管理处赵王河绿化管理所所长刘盼兵再次找到大众网记者,对市水利局的说法提出质疑。而后来在天香公园游船经营招标中中标的王学宪也向记者讲述了自己虽然中标但无法经营的满腹委屈。事情过去8个月了,天香公园的游船依旧闲置着,究竟管理权是谁说了算呢?
前经营者百般不解,谁能解答?
刘盼兵说,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2011年10月2日深夜游船被拖走,后来他主动联系了水利局综合科科长王磊,但王磊告知刘盼兵他和水利局的领导在包头出差。刘盼兵质问,在从未向当事人下达扣船通知文书,也不知道他们违反了水利法规的哪个条款的情况下,趁着深夜将游船拖走,这种执法行为是否合法呢?又是凭那一条法律规定扣押船只长达八个月呢?
此外,在赵王河水域经营游船的不止天香公园一处,为什么别处的船只并没有被拖走呢?事后,刘盼兵得知,水利局于2011年已把天香公园水面承包给一个叫王学宪的人来经营游船。“我们的签订合同在2007年,他们中标是在2011年,我们的合同在先,水利局中标协议在后,2008年城市管理权限划分以后水面才由水利部门管理。难道因为管理职能划分,我们的合同就不具备法律效力了吗?”刘盼兵将心中的疑惑告知记者。
刘盼兵希望水利局的负责领导能解答他的质疑,调查核实后尽快处理此事,归还他们被扣的船只和合法经营权。
中标了不能经营,8个月过得真苦
不单是原游船经营者百般不解,现在中标者王学宪也是心里苦水无处可倒。
王学宪说,2011年9月29日市水利局通知去开会,到了才知道是要针对菏泽赵王河水域游船经营项目进行招标。最终,王学宪以每年4.1万元的价格取得了一号码头,也就是中华桥到丹阳桥水域游船的经营权,并签下了中标文书。在招标现场,市水利局声明不中标者7天内自动清场,如不自己退场,水利局水政执法将强制将船拖走。中标文书中写明,除中标者外,不准其他单位或个人再私自经营游船或其他娱乐项目。
10月6日,王学宪按水利局工作人员刘效军通知,把游船吊去天香公园,但却遭到了刘盼兵等人的阻止和谩骂。刘盼兵声称,陆地码头管理权归市政管理处管理,禁止王学宪将游船靠岸。王学宪告诉记者,在天香公园现场,开发区园林的两个副经理抓住他,刘盼兵向他的眼睛上打了一拳。后来110赶制现场,事情才算暂时告一段落。
互相阻挠游船经营,矛盾再升级
今年4月14日,王学宪路经过天香公园时,看到他人新购的11只船停放在天香公园内,有人在售票,游船要下水,王学宪便上前阻止。再一次引发双方的矛盾冲突,15日又重新上演了前一日的那一幕。
16日,开发区园林工作人员庞志平带领外号“庞ⅩⅩ”为首的20多个社会人员来到天香公园。“庞ⅩⅩ”称,不允许王学宪经营游船,否则他全家都别想好过。还说天香公园里的游船已经卖给他了,要求王学宪也把船卖给他。王学宪开始并不同意,但无奈于对方人多,最终同意以5万元的价格卖出游船。但付款时,“庞ⅩⅩ”只交付了3万元,王学宪拒绝了他的要求。
4月18日,“庞ⅩⅩ”再次找到王学宪胁迫他卖船,并在新天地公园水利局办公室处强行拉着王学宪不让他离开。无奈下,王学宪再次拨打了110求助,才得以解脱。
市水利局:呼吁社会支持统一管理
带着刘盼兵的困惑和王学宪的委屈,记者联系到市水利局副局长吴东振。吴东振说,赵王河水域多处停放游船非常影响市容和赵王河景观,市领导多次批示要求水利局进行规范管理。
“去年,在经营过程中曾发生一起游客溺水事件,死者家属把水利局和城市管理局同时告上法庭,但由于水面管理权在水利局,被判赔偿死者家属7万元。现在市水利局正准备上诉。”吴东振从市民安全考虑,呼吁社会支持游船统一管理,“这是对游客负责任,对没有合法证件的游船经营,我们只能依法取缔。”
记者几度提问:对水利局实施管理前已经签订的游船经营合同,应当如何妥善处理?吴东振副局长未作回答。
(责任编辑:刘嵩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