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一货车司机在长途运输途中,选择在相对方便和安全的加油站做停靠休息,不料却被一砸碎车窗盗窃车内货款流窜团伙盯上,副驾驶的车窗玻璃被砸破,损失现金一万余元,以及银行卡、身份证等证件等。据悉,该犯罪团伙先后在河南、河北、江苏等省作案八起,涉案金额达10余万元。由于该团伙中的多名成员曾因在菏泽作案被抓,未落网人员便发誓不再在菏泽作案,而途经东明时看到停在加油站一货车,贼心再起,最终落网。至此,该团伙被成功打掉。
6月7日22时许,曹县的陈某与妻子李某二人从河南省新乡市送货回来,途中行驶至东明106国道附近的刘楼镇某加油站时,由于连续驾驶,两人选择在装有监控的加油站休息。因过度疲劳,二人很快睡去。睡梦中,二人被一声巨响惊醒,发现副驾驶的车窗玻璃被砸破,而妻子浑身都是碎玻璃,且脸部、肩膀等多处被碎玻璃划伤出血,发现装有一万余元现金、银行卡、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及若干欠条的手提包不见踪影,两人赶忙报警。
东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魏合洪介绍,在调取加油站监控录像时,发现由于未能及时清理存储空间,案发时的现场情况并未被记录下来。于是结合案发时间,调取覆盖这条南北国道双方向“天网”监控,最终将目标锁定在一辆灰绿色的雪铁龙轿车以及两名嫌疑人邓某某和任某的身上。
7月12日,东明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民警经周密部署,在巨野县步行街将二人一举抓获。
据嫌疑人交代,自2014年5月份以来,他们悬挂偷来的豫P1XXXX、鲁QXXXXX等牌照,先后流窜至河南省、河北省、江苏省等地,专门针对停在加油站的车辆,采用砸车玻璃盗窃的手段,共作案八起。“由于我们中的多名成员曾因在菏泽作案被抓,便发誓不再在菏泽作案,最终还是被你们抓了。”嫌疑人任某说。
22日,东明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押解犯罪嫌疑人邓某某、任某二人现场指认,进行证据固定。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赵念东 通讯员 崔建伟 张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