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消息(通讯员李增强 记者郑芷南 实习生宋宁馨)菏泽市的周某于6月3日到唱歌结识的朋友赵先生家中做客,饭后将赵先生的3100元钱偷走。8月7日晚上,赵先生夫妇在太原路和曹州路路口附近发现了周某,遂报警,民警将周某抓获归案。
记者了解到,周某为郓城随官屯镇人,自1996年陆续因为诈骗、盗窃、抢劫被处理过数次,2013年7月因盗窃被判刑六个月,出狱至今一直无业。据周某自己交代,今年5月他从老家来到菏泽,在天香公园北侧赵王河附近的露天KTV摊唱歌时认识了赵先生,后两人经常在一起唱歌,慢慢成为了朋友。6月3日中午,赵先生请周某去自己位于和平小区的家中吃饭,饭后周某趁赵先生躺在客厅沙发上午睡,赵先生的妻子在厨房做饭,将赵先生放在一边的长裤口袋中的3100元偷走。
报案人赵先生告诉民警,自己发现现金被周某盗走后,多次联系周某无果,8月7日晚上,自己和妻子走到曹州路与太原路路口北侧时,发现周某在河边站着,旁边还有一辆自行车,随即拨打110报警。
周某交代,自己偷窃的赵先生的31张一百元人民币,都已被吃、喝、玩花光了,并且被抓获时所骑的变速自行车,也属盗窃所得。据和平路派出所民警介绍,报案人翟先生于8月4日晚拨打了报警电话,称自己的凤凰牌变速自行车于当晚10点左右在冀鲁豫革命纪念馆北赵王河边被盗。周某被抓获后警方证实,周某所骑的自行车就是翟先生丢失的那一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