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从厂里拿到的面包,生产日期标注为4月16号
菏泽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封的1000个面包
大众网菏泽4月29日讯(记者 张 鹏)4月14日生产的面包,生产日期却标注为4月16日。日前,菏泽市高新区一家食品公司生产的面包涉嫌超期标注,被罚款2000元,并限期一个星期内整改。
4月14日下午,大众网网友“横莱不宜”反映,菏泽市高新区吕陵镇靳楼村一家食品公司生产的面包涉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我14号从厂里拿到的面包,生产日期竟然是16号。”该网友同时怀疑该面包生产企业生产的面包存在质量问题。
15日,大众网记者与菏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一同赶到公司所在地。走进生产车间,几个工作人员正紧锣密鼓地工作着,车间一角,堆放着已经包装好的面包。
记者随手拿起一包已经包装好的面包看到,生产日期则标注为“4月16日”,“今天才15号,这属于超前标注。”执法人员当场对涉嫌超期标注的面包进行了查封,通过清点,涉嫌超期标注面包共1000个,涉及金额1000元,随后,执法人员将样品送交检测部门进行质量检测。
今天上午,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孟雪启告诉大众网记者,经过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检测,面包并不存在质量问题,但由于涉嫌超前标注,涉及的产品将被集中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