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9月9日讯(记者 张鹏 通讯员 张琰)日前,东明男子陈某将一项水暖工程先后承包给四家承建公司,在收取其中三家公司共计55万元的质保金后,携款外逃。发现被骗后,其中一名承包方报警。目前,陈某已被东明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签合同承包水电暖工程 支付15万质保金后发现被骗
1月21日,东明男子邓某、王某等人到东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他们经营的承建公司被人诈骗。
原来,2013年12月,邓某的朋友王某在向一男子陈某索要欠款时,陈某称他在东明县某房产公司承包了一项水电暖工程,如果王某能接下这个工程可以少交一些质保金作为偿还,王某遂找到邓某,邓某答应与王某一起承包该工程。随后,三人签订合同,邓某还向陈某交付了15万元质保金。
2013年春节过后,王某、邓某多次向陈某询问工程何时能开工,陈某以各种理由表示不能开工。直到2014年8月份,邓某和王某二人发现已经有人在进行水电暖施工了,二人给陈某打电话质问此事,陈某告知他们该工程被开发商指定公司开工,并承诺一个月左右退还质保金。但此后陈某一直推脱,直到2014年底,陈某彻底失去联系。后来,两人发现陈某以同样的方式将这项工程承包给了另外两家公司,并分别收取两家公司20万元质保金。
工程重复转包诈骗55万 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东明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对此进行立案侦查,依法查明事实,2013年12月至2014年8月期间,陈某在未获得某房产公司其中一项水电暖安装工程施工资格的情况下,将该工程进行分包,并重复转包给邓某、李某、王某某、任某等四人,在先后收取邓某、李某、王某某三人质保金共计55万元后最终由任某施工建设。
在邓某、李某、王某某三人向陈某要求退还质保金时陈某外逃,东明警方遂对陈某发起了网上追逃工作。
2015年8月19日,东明警方在曹县将外逃的陈某一举抓获。经审讯,陈某对其利用同一项水电暖工程诈骗三家承建公司质保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