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一小区业主屡现“高空抛物” 业主需自律

2019-04-30 16:28:00 来源: 大众网菏泽·海报新闻 作者: 桑贤磊

高空丢下来的垃圾袋

散落一地的生活垃圾

  大众网菏泽·海报新闻4月30日讯(见习记者 桑贤磊)近日,有网友向菏泽大众网微信(ID:dzw5122000)后台留言反映,菏泽市牡丹区华侨城二期小区的业主们饱受“高空抛物”的困扰,也有不少业主因此受伤。大众网调查发现,菏泽小区高空抛物的现象并不常见,但是存在潜在危险,在此呼吁大家提高自身素质、杜绝此类行为。

  “高空抛物”频繁出现 居民安全受到威胁

  大众网记者在网友反映的华侨城小区二期18号楼下看到,地面散落着垃圾袋、旧物品、奶盒子等生活垃圾。小区的保洁员表示,每天都会有垃圾“从天而降”,影响环境不说,万一砸到了行人,这谁该负责?

  “这种现象已经持续了很久了,业主们每天都在群内讨论,也查了监控,但是因为监控的角度问题,一直拍不到是哪家居民所为。前几天二期18号楼二单元19层的业主被丢下来的垃圾撒了一身,回家洗了5遍澡,身上还残留着异味。更危险的甚至有时候走着走着突然就有垃圾掉在眼前。”华侨城小区业主段女士对大众网记者说。

  大众网记者从华侨城小区佰特物业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物业一直在重视“高空抛物”问题,并且已经挨家挨户的去调查,摄像头的角度也经过了调整使监控面积更大,但目前还没有结果。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找到“幕后黑手”并进行严格批评教育。

  “高空抛物”害人害己 请大家杜绝此类行为

  就“高空抛物”的问题,大众网记者走访了南华康城、水岸家园、中央公馆等多个高层小区进行调查,十多位居民纷纷表示没有在小区遇到过此类现象。

  据悉,全国已有不少“高空抛物”致使人受伤的案列,甚至有人被砸伤导致残疾。根据相关法规,高空抛物致人伤亡事故,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的(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抛物人除了承担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外,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菏泽市物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贾铁军表示,此类行为在菏泽很少见,协会接下来会对华侨城小区举行业主座谈会,进行“高空抛物”行为危险普及,也会积极开展提升居民自身素质的一系列活动,并建议华侨城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可以进入业主们的微信群里,经常的去告诫和提醒大家杜绝此类行为。贾铁军向广大市民呼吁,不要为图方便就丢掉了自己的社会公德,珍爱他人生命,珍惜自己的幸福生活,切勿因“高空抛物”而害人害己。

责任编辑:李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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