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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城区建筑清渣有了“紧箍咒” 违规工地将受处罚

2013-05-05 17:41:00 作者:李 亚  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今日,菏泽市城市管理局下发《关于加强城区建筑渣土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即日起至5月14日,20时至次日6时为清运时间,其它时间不得清运建筑渣土,不规范作业的建筑工地将受处罚。

        大众网菏泽5月5日讯(记者 李 亚)今日,菏泽市城市管理局下发《关于加强城区建筑渣土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即日起至5月14日,20时至次日6时为清运时间,其它时间不得清运建筑渣土,不规范作业的建筑工地将受处罚。

        

        规范工地作业,安装渣土运输车辆冲洗设备。

        

        《通知》规定,自即日起至5月14日,城区所有的拆迁、开发建筑工地每个出入口必须硬化,安装渣土运输车辆冲洗设备,否则,不得外运建筑渣土。

        

        同时,工地在拆除、破碎建筑物及混凝土和装卸建筑渣土作业时,必须采取喷水措施,控制工地扬尘污染。

        

        整改运输车辆,车体颜色统一喷涂为红色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限期整改现有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重点整改无证无牌、未采取密闭覆盖措施的运输车辆。

        

        此外,《通知》中要求车体左、右、后三面必须喷涂放大号牌,车体颜色统一喷涂为红色,自即日起至5月14日整改完毕。

        

        严格审批条件,车辆无牌不得上路

        

        两区环卫部门在建筑渣土运输、处置审批、核准时,严格要求建筑工地不得使用无证、无牌的渣土运输车辆,否则不予批准。

        

        严格清运时间,雨天不得运输

        

        《通知》中规定,渣土车的清运时间为20:00至次日6:00,其它时间不得清运建筑渣土。

        

        市级重点工程确需运输建筑渣土的,须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运输。

        

        在下雨天气时,所有渣土车辆不得运输。

        

        《通知》实施后,菏泽市城管局行政执法支队将全天候对沿途抛撒、扬尘、污染路面及不规范运输的车辆进行查处、扣押;对不规范作业的建筑工地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刘嵩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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