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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一男子为给女儿送生日礼物抢劫手机被刑拘

2013-07-29 18:21:00 作者:李 亚  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女儿即将过生日,为给她送个生日礼物,父亲董某一时糊涂竟然盯上他人手机并实施抢劫,近日,董某被菏泽开发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大众网菏泽7月29日讯(记者 李 亚)女儿即将过生日,为给她送个生日礼物,父亲董某一时糊涂竟然盯上他人手机并实施抢劫,近日,董某被菏泽开发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没技术不吃苦 入不敷出

        

      董某是枣庄市山亭区人,自幼上学初中毕业后在家待业,2002年因抢劫罪被枣庄市市中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05年8月份,因抢劫罪被枣庄市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在滕州监狱服刑,2011年10月份因减刑释放。

      

        释放后,经人介绍董某和一离异女子认识结婚,该女子带过来一个女儿,后两人又生育一女孩,已经半岁了。由于董某外出打工没挣到钱,经常受到女方家人数落。今年2月份,董某带着妻子、孩子来菏泽打工,租住在牡丹区杨庄路口的一家民房内。

      

        董某因没技术又不愿干苦力,干过保安等,一月挣千余元,不够四人花销。

      

        为买礼物竟抢劫 被刑拘

      

        7月21日晚上,董某女儿马上过生日,由于没挣到钱,董某和妻子吵架后就出来散心,在八一路桥东头北侧坐着吸烟。

      

        22日凌晨1点多的时候,董某看见一个女孩在八一路南侧从西往东走,边走边打电话。一时心生歹念,董某尾随女孩一段时间后,看到四周无人就实施抢劫。这时候这个女孩就大喊“救命、抢劫了”,董某便推倒女孩,捡起掉落的手机就沿着天香路往南逃跑了。

      

        第二天,董某将手机卖了300元钱,给小女儿买奶粉花了不到100元钱,给大女儿买个玩具花了30块钱,剩下的钱吃饭花掉了。

      

        菏泽开发区警方接到报案后,和平路派出所和刑警大队联合展开侦查。民警进行周边走访调查和调取附近视频监控,刻画出嫌疑人逃跑路线,锁定嫌疑人,于7月26日将嫌疑人董某抓获归案。目前,董某因涉嫌抢劫犯罪已被开发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初审编辑:丁厚勤
责任编辑:刘嵩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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