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0-5122000

通讯员qq群:162622105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菏泽新闻

菏泽:新万福河复航正式获省交通运输厅批准

2013-10-29 11:26:00 作者:李亚  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近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同意建设新万福河复航工程,并以《关于新万福河复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文件上报省发改委,标志着由我市牵头开展的新万福河复航工程进入项目决策的最后阶段。

      大众网菏泽10月29日讯(记者 李亚)近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同意建设新万福河复航工程,并以《关于新万福河复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文件上报省发改委,标志着由我市牵头开展的新万福河复航工程进入项目决策的最后阶段。

     

      大众网记者从菏泽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新万福河复航工程自2009年开展前期工作以来,先后完成了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以及环评、水土保持、防洪评价的合同签订等工作。2012年7月,通过省厅港航局内部咨询审查,省交通运输厅于2013年1月召开了交通行业内部审查会议,审查意见一直未能达成一致。经过市港航部门的努力和积极运作,终于将该项目上报省发改委。

     

      据了解,审查意见推荐规模为:新万福河航道按Ⅲ级航道设计标准,建设航道67.1千米,底宽45米,平底河槽,设计水深3.5米,拆除冯集船闸、节制闸,改建湘子庙节制闸为通航专用闸,估算总投资20.6亿元。

初审编辑:丁厚勤
责任编辑:李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网友热帖

重磅专题

记者调查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