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4月22日讯(记者 张鹏 通讯员 马磊)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每年一度的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废止,取而代之的是网上年报公示制度。距6月30日年报截止日期还有不到70天的时间,大众网记者从菏泽市工商局了解到,今年菏泽市场主体年报率整体较低,目前,个体工商户2014年度已年报率仅为12%。
整体年报率较低 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仅12%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2014年以前在全市各级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都要进行年报。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后,国家工商总局暂停了2013年度的企业年检和个体户验照,因此,2013年以前登记的市场主体,需要先提交2013年度报告,公示成功后,再提交2014 年度报告。
据市工商局负责人介绍,目前菏泽市场主体年报率整体较低,尚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至目前,全市应当年报的市场主体中,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2013年度和2014年度已年报率分别为42%和24%,个体工商户2013年度和2014年度已年报率分别为11%和12%。
满3年未履行公示义务 将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综合科科长朱国栋介绍,根据有关规定,未按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以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将由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满3 年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 年内不得担任其它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两网络平台可年报 个体工商户可报送纸质报告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按期如实年报公示信息是企业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将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为了避免因未进行年报而受到惩处,市场主体应尽快进行网上年报。具体内容及操作流程可以登录菏泽红盾信息网(www.hz-redshield.com.cn)进行年报,也可直接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站(www.sdxy.gov.cn)进行年报。
朱国栋提醒,因个体工商户规模小、经营人员少,而且经营者可能不会进行网上操作,其年度报告可以通过上述途径网上报送并公示,也可以通过向当地工商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的方式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