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巨野交警大队就查获了一辆危险载货的面包车,并对司机做出相应惩罚,司机承认违法不接受处罚,坚持说“交通法另有规定”。
7月8日上午,记者跟随巨野交警大队民警来到254省道进行清查。10时20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鲁R**729的面包车自北向南急速行驶,因后车门未按规定关闭,被执勤交警拦了下来。
交警对其检查发现,该车内放了五六根5米多长的管子,与折叠梯子,使后门无法关闭,而且里面有些物品都堆到了驾驶室里。
当记者询问驾驶员这样是否安全时,司机告诉记者:“我知道不安全,但是我比较着急,实在没办法就这么装了。”
随后交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违反装载规定未关车门的这名面包车司机给予了罚款50元不扣分的处罚;结果司机并不认可,“我知道国家有规定,没违章过的车第一次可以警告。”在交警告知并没有这项规定的时候,该车驾驶员还一口咬定有这项规定。
一些司机习惯于把面包车用来载货,有的甚至拆除座椅以方便搭东西,这种看似平常的举动,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的规定。望广大司机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