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0-5122000
微信:dzw5122000
ee.jpg
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
ww3.jpg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
1011.jpg
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向污染宣战”,为...
2_副本.jpg
菏泽市食药监局极力构建“社会共治”的食品...
菏泽大众网
首页 > 菏泽新闻
郓城一男子骚扰女上司 发淫秽短信被拘5天
2015-07-28 17:09:00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
郓城一男子因嫌过去的女上司不给自己帮忙,竟通过打骚扰电话、发送骚扰短信进行报复,对方不堪其扰报警,近日该男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法律人士对此称,现在人们联络越来越方便,因此遭遇骚扰的情况也越来越多,遭遇骚扰我们应学会保留证据及时维权。

  郓城一男子因嫌过去的女上司不给自己帮忙,竟通过打骚扰电话、发送骚扰短信进行报复,对方不堪其扰报警,近日该男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法律人士对此称,现在人们联络越来越方便,因此遭遇骚扰的情况也越来越多,遭遇骚扰我们应学会保留证据及时维权。

  案例:不帮忙就发短信让你不得安宁

  郓城的李女士是当地某小区物业公司经理,最近,她却一直被骚扰电话和骚扰短信打扰,无法正常生活和工作,不堪其扰的她在当地派出所报了警。

  民警调查了解到,骚扰李女士的王某曾是李女士所在物业公司的保安,他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嫌工资低辞职不干了,后来物业公司工资上调,王某又想回去上班,于是找李女士帮忙,李女士称她没有权利做决定,让王某去找另外一名负责人。王某觉得是李女士不肯帮忙,便决定报复李女士。之后他时常给李女士发骚扰短信,“我想你了,你在哪?”“你能陪我一晚吗?”……王某还经常给李女士打电话,但每次都是未等李女士接通就挂掉,不仅白天打,就连晚上也常响个不停。民警查看了李女士手机上的短信和手机通讯记录,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对王某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遭遇骚扰应保存证据进行维权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将被依法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是否严重,根据被侵害人受干扰的程度和行为人发送骚扰信息的内容、次数等因素决定。

  民警提醒市民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及时保存证据,如保存好对方发送的短信;电话如有录音功能的话可进行录音、保留通话记录;如果是网络的话可截图保存。其次,要立即报警,不要因为面子问题或者违法嫌疑人的恐吓而不敢报警,这样只会让违法嫌疑人更加猖狂。

  律师:受害人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洪观对此称,除了本案中李女士遭遇的情况外,现实生活中还有很多类似情形,如年轻女孩遭到男子的骚扰;因坚持了正义遭到各种形式的恐吓;不良商家为了推销产品进行电话或短信轮番骚扰等等,虽然方式不尽相同,但无疑都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他人的生活,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利,如果达到三次或三次以上,都可视为构成骚扰,只要保留证据报警,违法嫌疑人都会因此受到处罚。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对象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如果违法行为人的行为情节严重,给受害人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可以依照我国《刑法》规定的传播淫秽物品罪、侮辱罪等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李洪观说,除此之外,在违法行为人接受行政或刑事处罚的同时,受害人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违法行为人停止侵权,公开道歉等,因侵权人的行为给受害人的人身造成伤害的,受害人还可以主张获赔相应的医疗费用。

  想随时随地随手掌握更多菏泽资讯,请关注山东24小时新闻客户端(http://sd24.dzwww.com/heze/)、大众网菏泽频道公众微信(dzw5122000)或官方微博(@大众网菏泽频道);想爆料?请登录“大众社区-菏泽论坛 (http://hz.dzwww.com),或拨打新闻热线0530-5122000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翟晨晨
本文相关阅读


娱乐
社会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菏泽新闻
重磅专题
新闻视频
大家在看
精彩推荐
论坛热帖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4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 webmaster@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