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寻求刺激,21岁的王某竟然用吸食毒品的方式来庆祝生日,还邀请了三位朋友一起来“分享”毒品。近日,王某以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被菏泽市东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一起吸毒的三人也因吸食毒品分别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9月的一天,被告人王某事先开好宾馆房间、准备好冰毒和吸食工具,打电话叫来了自己的三个朋友“分享”庆祝生日。四人在吸食毒品过程中,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公安机关对四人进行尿液检测,四人均呈阳性,王某对自己开房间提供毒品供朋友吸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