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10月31日讯(记者 张鹏)今天下午,大众网记者从菏泽市物价局获悉,自2015年10月15日起,菏泽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收费标准,新建商品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2015年9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由于目前山东省物价部门暂未出台相关政策,菏泽市的住房转让手续费暂按国家规定标准和时间执行,待省物价、财政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后,按省级价格、财政部门规定执行。
菏泽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菏泽市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降低后的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收费单位需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