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12月17日讯(见习记者 张媛媛)日前菏泽市出台了《菏泽市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市民可通过打电话12345,或编辑短信发送至手机18553012345,或关注市长热线微信公众账号“菏泽12345”,进行举报。经举报受理部门调查属实并作出行政处罚的,一般每件奖励举报人200元-2000元。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办法》规定,举报范围包括企业擅自拆除、停运、闲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或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已安装自动监控设备但不正常运行或弄虚作假的;企业擅自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致使周围居民区受到大气污染的;市区内建筑和拆迁工地、渣土运输、煤场、灰场、餐饮单位、露天烧烤等不采取防护措施,导致扬尘污染、油烟污染,造成较大影响的(水、固体废物等其它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按照《菏泽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执行)。
据悉,《办法》要求举报人需提供企业、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详细地址及违法事实等信息,要实名举报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