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12月23日讯(见习记者 胡冰)今天,大众网记者从菏泽市招生办公室获得消息,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5年12月26日至27日举行,菏泽参考人数达到3813人,较去年增加了近千人。据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执行后第一次教育类的国考,考试作弊将依法被判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菏泽市今年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数达到3813人,较去年增加了近千人,设有菏泽市第一中学和菏泽学院附属中学两个考点共128个考场,考生到考点查看考场的时间为12月25日下午5点以后。
2015年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其中第二百八十四条写明,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了加强对考生考风考纪的教育,市招生办为每位考生印发了《致全市2016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的一封信》,信中除了有考试注意事项和考场规则外,还印有《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条文,条文同样印在考生准考证上。
市招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所有考生入场前需核验指纹,指纹不符者不允许入场;入场口有金属探测,严防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监考人员实行门口四核对(考生本人、考试存根、身份证、准考证)、场内五核对(考生本人、考试存根、身份证、准考证、桌签),严防替考情况出现。考试还将与菏泽市公安局合作,武警将协助监考人员核验指纹、清理考场。每个考场都配备无线电屏蔽装置,同时将启用无线电监测,打击无线电作弊行为。考试过程中,考场全程监控并录像,录像实时上传至教育部、省考试院和省考试中心,录像作为处理违规考生的依据。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条: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