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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快! 昨日牡丹区法院判了3个人贩子
2015-12-25 10:01:00 来源:大众网 作者:胡冰

牡丹区法院审判直播画面

  大众网菏泽12月25日讯(见习记者 胡冰)24日上午,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涉嫌拐卖儿童案,并全程在新浪微博(http://weibo.com/p/1001061371189827)直播。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俄某某、白某某、杨某某伙同省某某、尼某某等人在今年6月2日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以人民币35000元的价格从他人手中购买了一名男婴,并将男婴运送到山东省临沂市贩卖,在经过日东高速菏泽服务区时,俄某某、白某某、杨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12月11日,牡丹区法院对已抓获的三人审理得知,本案主犯系在逃的省某某与尼某某,之前两人已至少拐卖过一名婴儿。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在审理过程中,杨某某称自己不知道是去买小孩,只是帮忙给人带路。因与其之前在侦查机关所做的供述及被告人俄某某的供述相悖,法院不予采纳。

  据了解,被告人俄某某、白某某因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白某某、杨某某两人是受他人指使才参与了拐卖儿童的某一环节,系从犯,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牡丹区法院一审判处俄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白某某和杨某某各处以三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和5000元罚金。判决宣布后,白某某和杨某某当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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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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