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郓城青年男子张某以能言善变骗取某木业公司信认,被聘任公司业务员。2015年,张某由于业务关系经常收到客户转来的现金,其见钱眼开,瞒着公司私自截留公司18万元余供自己消费。2015年12月,公司核实账目时被发现,张某随之潜逃外地。5月14日,郓城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在吉林通化市一宾馆将其抓获归案。
2月16日,郓城县某木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到郓城县公司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其公司聘任的业务员张某,自2015年2月至11月,利用帮公司跑业务便利条件,截留公司18万元余元业务款。经侦大队接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发现张某手机关机,家人也不知其去向,专案组于是将其上网追逃。5月12日,专案组得到吉林通化市警方提供线索,在辖区一宾馆发现一酷似张某的“刘姓”男子。5月14日,办案民警赶到通化市,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找到“刘姓”男子,经辨认正是追逃多日的张某。面对从天而降的郓城民警,张某低下了头。经审讯,张某对骗取公司信任,私自截留18万元业务款一案供认不讳。
经查,张某在2014年6月找到某木业有限公司,经过花言巧语骗取了公司信认,聘任为该公司业务员。起初,张某受公司委托与安徽、内蒙古、浙江等多家公司开展业务,张某都是按照公司要求把业务款打到公司账户上。随着业务来住,张某看到经其手办理的大笔款都进入了公司,心生歹念。自2015年2月,张某让与其开展业务的公司把业务款打到其个人账户,由于与各业务公司都熟悉了,各公司也没多想,直接把业务款汇到其提供的账户。张某收到款后,将一部分再转给木业公司,另一部分被其挪做他用,至案发已被其截留18万元之多。张某被公司发现后,自知不能自圆其说,于是潜逃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