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2016年全市解决工作人员夫妻两地分居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安排,6月下旬完成上报工作,7月中旬召开全市解决工作人员夫妻两地分居对接工作大会,各县区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进行实地对接。
2015年,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卫计委等部门制定出台了《菏泽市解决工作人员夫妻两地分居工作方案》,并选定全市卫生系统作为解决工作人员夫妻两地分居工作试点。
今年,解决工作人员夫妻两地分居工作将在菏泽全面展开。市人社局已制定统一的《2016年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申请表》,全市机关、事业、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中夫妻两地分居的工作人员可登录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各县区申请表格的填写、审核和上报工作将在6月底前完成,7月中旬开展对接工作。本年度对接不成功的,下年度可继续对接。
解决工作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以县区工作人员对调的方式为主,市直部门工作人员配偶可申请调往菏泽城区(含牡丹区、定陶区、开发区、高新区)工作。工作人员夫妻在同一县区管辖范围之内、同一城区(含市直、牡丹区、定陶区、开发区、高新区)之内的分居问题不在《方案》解决范围。对获得市级以上劳模称号者、市级以上先进工作者(人社部门审定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博士学位获得者等优先予以解决。
市人社局要求,各有关部门对解决工作人员夫妻两地分居的申请、人事档案以及有关考核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秉公办事。对把关不严、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将依照组织人事纪律严肃处理。对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资格的,除退回原单位外,三年内不得参与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