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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运输冰毒至菏泽 获刑八年六个月
2016-07-27 15:16:00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亚
   大众网菏泽7月27日讯(记者 李亚)近日,牡丹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运输毒品案件,被告人张某系湖北省丹江口人,因犯强奸罪,于2004年11月16日被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涉嫌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于2015年8月29日被拘留,同年9月30日被逮捕。近日,因犯非法运输毒品罪,牡丹区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据被告人张某供述,其朋友吴某某让他去菏泽玩,让张某给他带6、7克冰毒,称吃住都不让其花钱,菏泽的冰毒不好,也不多。随后,张某在湖北襄阳火车站买了一张襄阳到菏泽车次为1678的火车票,第二天凌晨3点乘火车到菏泽。当日15时许,被告人张某在菏泽火车站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从其右侧裤兜里搜出甲基苯丙胺(冰毒)18.83克。

  牡丹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明知是冰毒而予以运输,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运输毒品罪。故做出判决:被告人张某犯非法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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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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