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8月2日讯(记者 刘进)大众网记者今日采访获悉,菏泽市政府近期对2011年12月31日前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或行署、行署办公室)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对360个失效文件进行公布。其中,“最老”的文件是《菏泽地区行署关于印发颁发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的通知》,发文号是“菏行发〔 1990〕42号”,距今已有26年。
根据要求,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立即停止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实施机关认为需要继续执行的,依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相关规定重新登记、编制登记号、公布实施;需要修订的,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