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推动热线事项由“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转变

2024-12-27 20:02:04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周琛 董佳卓

  大众网记者 周琛 实习生 董佳卓 菏泽报道

  12月27日,菏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主持召开《菏泽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政策例行吹风会,菏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菏泽市政府、菏泽市司法局主要及相关负责人参加吹风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悉,为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促进12345热线规范运行、发挥更大作用,菏泽市人大常委会把该条例列为今年拟出台的立法项目。市政府办公室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条例(初稿)。3月29日,经菏泽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形成了条例(草案)。4月22日和7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进行了两次审议。期间多次召开立法协调会、座谈会、论证会,分别征求了市政府相关部门、县区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8月初,呈报菏泽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征求了意见,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8月2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宝华向市委常委会就条例的有关情况作了汇报。8月27日下午,菏泽市人大法制委召开会议,对条例二审之后的修改条款进行了统一审议,形成了条例草案表决稿。8月29日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该条例;9月26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了该条例。

  总结提升经验做法

  据介绍,近年来,菏泽市在政务服务环境方面,通过建立健全会商交流、分析研判机制、三级协同联动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与纪检监察机关的互动机制等,实现热线事项依法精准高效办理和政务服务效能的不断提高。办理热线反映的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是服务群众、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条例坚持新发展理念,明确把“主动治理”确定为热线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并设专章创新规定了主动治理的内容,分别对“乡镇街道、村居主动治理”“承办单位预防治理”“热线机构数据分析与运用”“信息共享”等作出了规定。

  立法工作不断完善创新

  记者在会上获悉,菏泽市立法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菏泽市司法局作为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审议前的合法性审查部门,始终担当作为、认真履职,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全力做好《菏泽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合法性审查工作。广泛征求民意和严把审查关口,高质量完成法规草案的提交审议工作。拓宽立法征求意见建议渠道,在发函征求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在市政府门户网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构建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一方面,依托菏泽学院政法学院专业的师资力量进行书面论证;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多轮专题论证重点难点痛点问题,逐个攻破,确保法规草案不与上位法抵触。

  保障条例的有效贯彻实施

  菏泽市把《条例》列入热线业务培训的必学科目和重点内容,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树牢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市政府办公室已制定《条例》学习培训方案,将2025年1月至3月作为集中学习期,分批次组织市县乡三级热线工作人员培训,确保培训覆盖面100%。在市县乡三级协同联动、多部门协同处置、会商研判等各项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探索大数据赋能、智能化应用,推动热线事项由“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转变。接到工单的单位为首接责任单位,涉及其他单位的,由首接责任单位牵头协调办理。对于发现的疑难问题划清权属职责,并进一步跟踪督办,提升热线事项办理时效。按照《条例》各项工作要求,健全完善热线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热线各岗位环节工作流程与标准规范,制定落实配套细则。

初审编辑:刘亚

责任编辑: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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