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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驾车带小三外出 妻子盯梢命丧其车轮下

2013-11-13 19:28:00 作者:  来源:新华网
而现场传出另一条消息,更让人唏嘘,事发前,妻子骑车跟着这辆车,竟是为了抓“小三”。当晚,丈夫驾车带着“新欢”外出,妻子知道后,骑车去盯梢。张某长得不错,仪表堂堂,平时替建筑工地开车运送沙石,黄某在鞋厂里打工,做鞋包。

      原标题:丈夫驾车带小三外出 妻子盯梢命丧其车轮下

      一名骑自行车的女子,被一辆大货车碾压致死。

      肇事司机停车后,抱着头,面无表情蹲在一边,直到被警察带走。

      令人意外的是,这个司机的身份,竟是死者的丈夫。

      而现场传出另一条消息,更让人唏嘘,事发前,妻子骑车跟着这辆车,竟是为了抓“小三”。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妻子骑车盯梢抓“小三”

      今年11月8日晚上8点多,温州瓯海东风工业区鸿翔路,一辆运送沙石的大货车,在人流中缓慢行驶。

      突然,车子停了下来,开车的男子,也从车上跳了下来。

      人们围过来,发现一名骑车的女子,已被卷进车底。

      目击者徐先生回忆道:鸿翔路晚上是个夜市,人很多,那大货车没装货,车子开得也不快。

      那个女子骑自行车,先是在车子后头,后来又骑到车子右侧,最后不知怎么的,就被卷进车轮里了。

      女子胸部被货车车轮压过,应该是当场死亡。

      肇事司机下车后,抱着头傻呆呆地蹲在一边,直到警察过来,把他带上警车。

      很快,人群中传出了令人震惊的消息:肇事司机竟是死者的丈夫。

      事后,又有知情人士透露,这对夫妻家住东风村容霞路,男的姓张,女的姓黄,都是四川人。

      他们的家,离事故现场并不远。

      当晚,丈夫驾车带着“新欢”外出,妻子知道后,骑车去盯梢。

      途中,妻子不幸命丧车轮下。

      丈夫让“新欢”先走,自己留在现场接受警方调查。

      现场一度有人猜测,肇事司机是否属于主观故意?

      昨晚,瓯海警方介绍,该案目前主要由交警部门负责处理,其间曾让瓯海刑侦部门协助,而根据人证和监控等信息,已初步判断该案不属于主观故意。

      曾因“三角关系”不停争吵

      离事故现场千余米,容霞路上一间破旧民房,就是这对夫妻的家。

      张某今年46岁,黄某比丈夫大3岁。“这两人是半路夫妻,在这都住了快20年,儿子今年都16岁了。”村民高师傅说。

      张某长得不错,仪表堂堂,平时替建筑工地开车运送沙石,黄某在鞋厂里打工,做鞋包。

      “两人原来关系还不错,今年起就不行了,时常吵吵闹闹。”高师傅说。

      黄某的弟弟哭着告诉媒体,姐姐和姐夫在一起20来年,孩子都大了,但一直没领过结婚证。这几年,姐姐曾再三要求去领结婚证,但姐夫一直拖着。

      两夫妻在温州住了20来年。去年,黄某觉得儿子在温州读书不方便,便带儿子去了四川老家读书,在老家待了近一年。

      这期间,她听说丈夫有了外遇,今年年初,又回到了温州。

      黄某的弟弟说,回来后,姐夫并没有收敛,两人因为这层“三角关系”不停争吵。

      姐姐曾提出让姐夫给3万元补偿费就此了断,但姐夫不肯。

      之后,两人仍然不停吵闹,没想到最终酿成了惨剧。

      采访中,黄某弟弟好几次提到,希望警方能尽快查清楚案件,给死者一个交代,并希望能获得一笔补偿款,让他们的儿子能在老家买一套房子,“这也是姐姐生前的心愿。”

      这样的事故该怎么赔?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陈一来律师分析,因死者和肇事司机没有领证,他们的关系,要看同居时间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还是之后。

      若两人在该时间节点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应认定为事实婚姻,法律认可其存在夫妻关系;若在这之后,即便育有一子,具有“事实婚姻”之内容,但仍属非法同居。

      陈一来说,至于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只要警方排除主观故意等,这就是一起交通肇事。

      无论两者是不是夫妻关系,保险公司至少在交强险范围内,都应该按章赔偿。

      至于商业险范围,若签订保险合同时,责任免除条款中写有“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等不负责赔偿,那么,保险公司就有可能拒赔。除非,保险人或被保险人,能证明该免责条款无效。

初审编辑:张蕾
责任编辑:郭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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