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9月16日讯(通讯员 蓝昌健)曹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和庄寨派出所民警与时间赛跑,抢占破案先机,多方排查走访,锁踪追击,仅仅只用52小时鏖战,成功侦破“8.27”抢劫出租车杀人案,民警将潜逃到河南灵宝市的嫌犯孙某某(男,25岁,山东省菏泽市曹县人)、冯某某(男,25岁,山东省菏泽市曹县人)缉捕归案。让办案人员没想到的是,此起抢劫出租车杀人案诱因竟是两嫌犯为实施下步绑架而干的。
田间小路边惊现男尸
今年8月27日上午11点40分左右,庄寨镇张寨村村民张建国到田地看玉米长势情况,发现在村北地路边沟有一具男尸浑身是血躺在那里,他迅速拨打110报 警。接到报告后,局长王磊迅速启动现行命案侦破快速反应机制,并向菏泽市公安局进行汇报。局长王磊、副局长路成斌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侦察工作。庄寨派出所、刑警大队民警以及菏泽市公安局技侦人员也迅速赶到现场。技侦民警经初步勘查,发现死者身边有一把带血的折叠式尖刀,初步断定死者距离死亡时间已有12至13小时,即在8月26日晚10时半至晚11时半遇害死亡,断定确是一起凶杀案。‘8.27’凶杀案专案组迅速成立,现场保护勘察、走访群众、摸排线索等工作旋即开展起来。
遇害者来自哪里?他的名字叫什么?确定尸源、遇害者姓名是破案关键。11点50分,有人反映死者像是在庄寨村北地厂子看门的一个五十多岁老头,民警立即进行访问认证,确认看门的老头还健在,这个情况马上被排除掉。这时,正在紧张工作的技术人员发现在死者的衣兜里有一部手机,通过对这个手机勘察,发现手机本机号码为131********,进而调查到该号机主是庄寨镇前韩村民胡某某(男,五十岁)。胡某某是一位出租车司机,平日开一辆灰色雪佛兰乐驰牌轿车,车牌号码是鲁REP***。民警立即到胡某某家中见到他妻子进行调查,询问胡某某特征。他妻子反映胡某某身上有几个特征:其门牙有几个是镶的,曾出过两起车祸,在右腿上有处伤疤,腹部有处动手术的刀口。这些特征跟在现场勘察的尸检情况一致。其家人还反应胡某某是于8月25号上午九时许从家里出去,出去之后一直未回。胡某某在8月26号19点18分 时给他妻子打电话,他妻子问他还回来吃饭吗,他回答说在外面接人,不回去了,并问了他孙女的情况,还和小孙女在手机里说了几句话。她妻子还说家里人没有留他手机号,都是他主动往家里打电话,因为他平常吃住都在车里,偶尔两三天不回家也很正常,家里人也没有在意。民警查看他妻子通话来电号码,确认8月26号19点18分来电号码确为131********。通过家里反映的这些情况以及在现场勘察信息,还有手机号码等情况进行综合认定完全吻合,确定死者就是胡某某。
情杀、仇杀、财杀?案件一度陷入迷茫
通过走访调查,胡某某的出租车不见去向,而且在他的尸体旁边发现一把带血的折叠式尖刀,经过现场勘察分析,胡某某应该是被杀害后,凶手将他的出租车抢走。但考虑到鲁REP***胡景礼的出租车为运行多年的雪佛兰乐驰牌旧车,抢劫出卖并不值钱,何况还将司机残忍杀害?确定尸源之后,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路民警迅速调取8月25日以来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死者胡景礼经常停车地方的监控,周边村道、县道、省道、国道、高速路口上的监控以侦察胡景礼出租车运行轨迹,并发布周边县市警方要求协助曹县警方进行车辆协查,但并没有得到有价值的线索。
胡某某最后一次通话来电在8月26日点10时30分,来电为1*********。通过这个号码调查发现,该号码主人为庄寨镇某KTV点歌员张某某,民警经询问点歌员张某某得知:她在庄寨镇某宾馆里10时30分给胡某某打手机要坐老胡出租车,胡某某在电话里称,现在正在拉人,要在十几分钟之后到,点歌员张某某说自己等不了这么久,于是挂断电话并找了其他出租车。随后警方根据遗留在现场的胡某某手机,调取其中的通话记录,发现调取该宾馆的监控录像及所乘的出租车司机证言,证实了点歌员张某某确实坐了其他出租车,同时还调查了点歌员张某某和她男朋友发现,点歌员张某某与她男友都没有作案时间,这条线索也由此中断了。
当时根据整个案子分析,胡某某平时生活作风比较正派,一心只想开出租车挣钱,所以情杀的可能性比较低。至于抢劫这一块,胡景礼他家人反应他平时并不多带钱,最多随身只有千把块钱,挣多了之后就放在家里,况且他驾驶的出租车也并不值钱,乐驰牌1.2排量的出租车,即使新车算上牌子也只值4万块钱,庄寨那里有的是更好的车,所以为单独实施抢劫索取钱财这块不太明显。通过对他家人的座谈过称中,其家人反应在2012年8月14号,胡景礼驾驶他的鲁REP***出租车在庄寨镇金鑫路由南向北行驶过程中与庄寨镇正骑摩托车行进的村民张某发生碰撞,张某被撞死,胡某某也受了伤。出事后张某家里索要巨额赔偿金20万,胡某某没有同意,只愿意赔偿十万,双方没有协调成功。张某家人向法庭进行申诉,经过法庭认证,判胡某某偿给张某家里两万五千四百九十九元。当时张某家人不服,进行上诉,但没有成功,比较恼火。事后有人提醒胡某某小心些,因为张某家人曾经对外扬言要让胡某某偿命,几次想动手,到跟前之后确因为时机不对没有实施,所以胡某某家人怀疑是不是张某家人为了报复动手了?专案组民警迅速围绕张某家人进行调查走访,经过大量的工作发现,张某的家人并没有作案时间,也没有雇人作案嫌疑,所以排除了张某家人作案嫌疑。
民警在与胡某某的家人座谈和对庄寨出租车司机的走访中了解到,胡某某跑出租平时拉人比较复杂,喝醉酒的、坐车去打架的、贩毒的、去赌博的,一般出租车司机不敢去拉,但胡某某从不计较这些,只要给租车费不管你是做什么的他都敢拉你。去年6月 其堂兄弟胡某的小孩过生日聚会的时候,当时就有人劝他别再跑出租了,没什么好处,当时胡某某就讲某年某月某日他开车拉着谁谁谁有名有姓的去单县参与赌 博,所以专案组民警估计是不是因为他说的话得罪这些人了,因为赌博这种事毕竟是违法行为,你把这事传出去是不是得罪这些小混混了?他们进行报复了?专案组民警对胡景礼曾经说起的那些曾参与赌博的人员进行排查,发现那些人也没有作案时间,也被排除了,一时线索中断了,案件侦察陷入了被动。
由白色体恤衫锁定嫌犯
随着深入的现场侦察,8月28号上午传来好消息,技侦勘察民警在案发现场附近发现的一个森马牌白色体恤衫,上面有喷溅血迹。侦查人员分析:受害人50岁,体型偏胖,这件体恤衫并不适合他,又通过对死者妻子询问,她也反应胡某某并没有这件体恤衫。这件衣服是不是他儿子的?民警通过电话联系到在外工作胡某某两个儿子,确认了他儿子也没有这件衣服。因此民警推断这件被溅上血迹的衣服应属于凶手的。通过提取DNA并入库碰撞比对,这件衣服上有庄寨镇娘娘营北村孙某某的血迹。孙某某,男,现年25岁,小学五年级文化,两次因盗窃入狱服刑:2007年12月10日因盗窃被曹县人民法院判刑8个月。2008年2月2日假释,2008年4月2日假释期满;2009年5月30日因盗窃被河南兰考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4日被兰考人民法院判刑1年9个月。孙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从现场分析实施这起命案嫌犯至少二人。因为遇害人胡某某身材健壮,而孙某某本人身高只有一米六八,体型较瘦,孙某某一个人应该是很难完成这次抢劫杀人的,况且孙某某并不会驾驶轿车。应该还有其他人参与作案,但他(他们)是谁?侦查人员暂时还不知道,只有抓住孙某某才能真相大白。
民警锁迹追踪,嫌犯河南落网
专案组民警先围绕孙某某做侦察工作,孙某某案发前在庄寨镇庄寨村一带活动,但案发后就一直不见踪影。孙某某家庭情况比较贫穷,其父亲在四年前去世,目前他没 有成家结婚,只有跟他母亲一起生活,他还有一位姐姐已经出嫁到了河南兰考县南彰镇李家囤。孙某某这人虚荣心非常强,平时不怎么打架,但是一旦打架出手比较 狠,而且一直都是刀不离身。种种迹象表明,孙某某确系杀人嫌犯并且已经潜逃。
民警通过调取高速监控录像,查到了鲁REP***出租车在高速公路上的运行轨迹:8月27号22时46分27秒从河南郑州柳林上的高速,8月28日0时0分21秒在河南洛阳站108道下高速,但车辆上的人员情况看不清楚。民警顺着洛阳方向进行排查并将协查通报发往河南有关警方请求协查。在8月28号12时许,河南省灵宝市公安局来电说在灵宝市西闫乡杨家湾村黄河滩1号坝处发现有二名男子在烧东西和在此清洗车辆,该二男子走后发现附近有大量血迹与血毛巾以及焚烧的车上用品等,且在现场提取到一张没有烧掉的高速收据票据。河南警方根据该票据查到这辆车车牌是鲁REP***,车主系山东省曹县庄寨镇前韩行政村胡某某,然后跟山东曹县警方联系。嫌犯行踪露出水面,就在灵宝市境内。当日下午,专案组迅速组织民警,并由王磊局长亲自带队前往河南灵宝市组织抓捕。当日夜里专案组民警到达灵宝市,并连夜与灵宝市公安局联合进行走访,查找线索。在河滩清理血迹的地方一公里处有个芦笋厂,芦笋厂里有许多曹县人打工,当时专案组民警分析犯罪嫌疑人直奔灵宝市黄河滩那个地方,老河滩地处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与山西交界,并且在灰烬中发现一个没有烧完的河南省地图。推测犯罪嫌疑人应该是在那里有熟人或者是在那边打过工,或那地方有狱友这一类的。犯罪嫌疑人应有小学文化,文化程度不高但还是有一定文化程度,因为他会看地图,推测犯罪嫌疑人应该是在那里有熟人或者是在那打过工,专案组民警决定进行隐秘的调查走访,并进行监视。8月29日下午三点多,被抢车辆在灵宝市西闫乡杨家湾出现,专案组民警与灵宝市警方一块前去追捕,下午四时许,公安人员秘密进到杨家湾村,发现该车出村准备逃亡,车速很高,公安人员驾车追赶,追赶到一块玉米地旁边,因为该车速比较快,并拒绝停车,公安人员驾车从侧面在他拐弯的时候撞向起右侧面将其撞停,之后因犯罪嫌疑人对该车不熟悉,打不开其车门,公安人员迅速将其包围,将犯罪嫌疑人从车里揪了出来,正是刚刚学会开车的孙某某。抓获孙某某之后,民警对孙某某就地进行突进审问,据孙某某交代当时抢劫杀人的还有一位同伙,是庄寨镇冯寨村的冯某某,并交代冯某某现在在杨家湾村他姐姐冯某家。公安人员前往冯某家将冯某某抓获归案。冯某某,25岁,小学三年级文化,庄寨镇冯寨村人,冯某某1岁时父母离异,他随母亲改嫁到庄寨镇冯寨村生活,他继父待他也不错,三年前其母去世,2012年冯某某结婚妻子已怀孕。
杀人抢车仅为获取作案工具欲实施绑架
据审讯: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冯某某分别供述了意图准备实施绑架庄寨镇物流老板,“干大事,挣大钱”。8月25日晚上8时50分孙某某在庄寨镇一网吧里给冯某某打了手机,9时许,孙某某、冯某住进了庄寨镇安顺宾馆,孙某某给冯某某说起合伙实施绑架挣大钱想法,冯海龙表示同意。第二天他们购买了黑色口罩、折叠式尖刀等作案工具,两人在庄寨镇物流中心寻找物色目标欲实施绑架。这时冯某某提议实施绑架还需要一辆车,并指出抢劫熟悉的司机胡某某的出租车。8月26日晚两人在曹县庄寨镇转盘处租用到了胡某某的出租车,行至东明县码头镇李唐桥村南边路口时,在车上两人用事先购买的尖刀捅向胡某某,并将胡某某抛扔到庄寨镇张寨村北地路边沟中。两凶手为恐胡某某未死,孙某某在胡某某身上又狂刺了两刀,并将胡某某的出租车及500元现金抢走。作案后,孙某某、冯某某两凶手一路潜逃至河南灵宝市,他们正想物色目标实施绑架做发财梦时,没想到一张正义大网将他们一网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