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徐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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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徐嘉辉 东明报道
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5月10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对东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涉黄河非法采矿案进行审判观摩,东明县人民法院院长李继亮担任审判长。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5、6月份,被告人于某、陈某、黄某等七人在未经黄河河道主管部门批准,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私自开采东明县焦园乡王夹堤小学西黄河河道范围内的河砂,并对外销售,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15万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整个庭审程序规范,条理清晰,高效严谨。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进行了宣判,各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观摩人员纷纷表示,此次“零距离”“沉浸式”的庭审观摩活动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实践课,该案的审理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方面具有典型示范意义,更加深刻的体现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重要性,更加筑牢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司法防线。
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省人民法院、省市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及媒体记者40余人对庭审进行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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