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 以评促学 东明县检察院开展庭审评议活动

2024-10-17 15:01: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邵钰

  大众网记者 邵钰 东明报道

  为进一步提高检察官指控犯罪和出庭公诉能力,提升出庭公诉规范化、专业化水平,10月15日,东明县检察院组织对菏泽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吴福华贪污、受贿案开展庭审评议活动。菏泽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时维建,东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华峰及市、县两级检察院部分检察人员参加活动。

  庭审现场,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逐一进行示证、质证,并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等发表了公诉意见,有力地指控了犯罪,条理清楚,逻辑严密,充分展现了专业素养。持续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完整呈现了被告人在任职期间如何一步步突破“底线”,跨越“红线”,最终坠入犯罪深渊的全过程及造成的严重后果。一条条犯罪事实、一串串冰冷数字、一句句深刻反思,发人深省,让大家深刻体验到违纪违法所付出的惨痛代价。

  庭审结束后,检察人员对庭审活动进行了集中评议,并就案件中的实务问题展开了研讨交流。评议人员一致认为,本案庭前准备充分、出庭意见论证严密、法治教育紧扣人心。同时,就提升办案质效、提高庭审应变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下一步,东明县检察院将持续推动刑事案件常态化评议活动走深走实,切实提升公诉人的出庭应对能力,真正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践行于每一个案件、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之中,让高质效成为一种工作理念、一种工作作风、一种价值追求,努力做到指控犯罪有力度,释法说理有深度,公诉意见有温度,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中国式现代化东明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初审编辑:徐德波

责任编辑: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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