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区司法局天中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023-04-05 19:30: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硕 李霞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硕 通讯员 李霞 定陶报道

  近日,定陶区司法局天中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维护辖区稳定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3年3月6日7时10分许,山东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保安卢某某驾驶电动车在下班途中突发心脏病死亡,经定陶区人民医院诊断为猝死。次日,卢某某众多家属在该公司门口聚集并大声吵闹,要求一次性赔偿死者卢某某家属善后费用30万元。该公司认为卢某某是在非工作时间死亡,单位没有责任,只愿意出于人道主义补偿5000元。双方对于赔偿金额争议较大,为尽快解决纠纷委托天中司法所进行调解。接到调解申请后,为避免矛盾激化,调解员第一时间走访卢某某家属和当事公司,对事故发生起因、抢救过程及各方诉求进行充分调查。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对卢某某死亡责任划分及赔偿金额存在诸多争议,且死者家属情绪激动,与当事公司代表裴某发生语言冲突。调解员当即在现场制止并安抚死者家属情绪,经耐心劝说,死者家属情绪暂时得到平复。但由于死者家属对赔偿金额要求过高,裴某表示无法接受。

  经过多次走访,在深入了解死者家属与当事公司的想法及赔偿底线后,调解员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第二次调解。

  调解员一方面让当事公司认清自己的责任,考虑卢某某为公司工作多年,突然猝死,家属难以接受,劝其适当增加金额;另一方面劝导死者家属,调解员和当事公司都充分理解死者家属的心情,但是国家对工伤认定有具体标准,而卢某某是由于自身疾病导致在下班途中猝死,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即使通过诉讼程序卢某某家属也无法胜诉。

  调解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释法解惑,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协议:保安服务公司以慰问金形式向卢某某家属支付8000元;卢某某家属不再追究该公司任何责任。至此,这一纠纷圆满画上句号。

初审编辑:李轩

责任编辑: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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