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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县人民政府发布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的通告

2013-07-22 20:11:00 作者:崔汝坤  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为推动全县社会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近日,鄄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动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的通告》的通知,要求全县深入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辖区的消防安全。

      大众网菏泽7月22日讯(通讯员 崔汝坤)为推动全县社会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近日,鄄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动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的通告》的通知,要求全县深入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辖区的消防安全。

     

      全县社会单位要根据《通告》要求进行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求各单位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在期限内将自查存在的隐患问题及整改情况报送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消防大队要督促社会单位、社区及各“九小场所”在醒目位置进行张贴,为全县“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同时,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在互联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社会单位,一律依法予以从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辖区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

初审编辑:丁厚勤
责任编辑:李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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