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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鞋不般大 不给退换为了啥?

2013-05-30 14:46:00 作者:张允盛  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近日,巨野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购买的皮鞋不一样尺码、两年后消费者才发现的稀奇的消费纠纷,投诉者张女士对消协同志认真负责,积极调解的工作态度深表感谢。

      大众网菏泽5月30日讯(通讯员 张允盛)近日,巨野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购买的皮鞋不一样尺码、两年后消费者才发现的稀奇的消费纠纷,投诉者张女士对消协同志认真负责,积极调解的工作态度深表感谢。

     

      2011年4月,家住巨野的张女士的弟媳为她的外甥也就是张女士的儿子在巨野一超市皮鞋专柜花548元钱购买了一双男士皮鞋,因当时作为亲情礼物赠送,所以张女士的儿子一直未穿。谁知今年5月张女士的儿子拿出来穿时,居然发现两只新鞋不一般大。其中一只是45码,而另一只却是43码。张女士没办法,只得拿着购物发票到皮鞋专柜要求营业员调换成同等价位45码的,但营业员和另一位顾客接待人员却以买鞋时间太久、供货商、代理商均以换人为由拒不调换,并说这不是鞋本身质量问题,把过错和责任全都推到了顾客身上。

     

      而张女士认为,如果当时售货员不装错鞋,顾客自已不可能拿一只45码、一只43码的鞋花钱自已找麻烦,因此,她不得已投诉到巨野县消协,要求皮鞋专柜要么为其更换一双同等价位的两只都是45码的鞋,要么退回其购鞋款548元。

     

      巨野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耐心调解,超市皮鞋专柜最终退给张女士购鞋款548元,张女士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

     

      消协在此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服装鞋帽时,一般最好当场试穿,除试看服装鞋帽是否合身或合脚外,更要对其表面是否有明显污渍、破损等表面质量问题进行仔细查验,防止事后“有理说不清”,否则,商家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赋予消费者知情权的情况下,消费者自身不认真行使权利,事后出现问题要换货或者退货都缺乏法律依据,给调解工作带来困难。

      

    (责任编辑:李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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