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6月14日讯(通讯员 李增强)菏泽开发区男子贾某、陈某串通后,编造陈某通过贾某借给李某现金3万元的谎言,到李某家中以向其家人索要欠款的形式意欲诈骗,不料谎言被李某家人识破并报警。6月11日,贾某、陈某被开发区警方行政处罚。
家住菏泽开发区丹阳办事处的贾某在帮助父亲打理生意的过程中,认识了父亲生意伙伴的儿子李某,由于有共同语言,两人成为了朋友。“我初中毕业后到外地打工,便很少与李某联系。”贾某称,2015年8月份,他从外地回来打算在菏泽找份工作,和李某又开始常联系,他看到李某骑的摩托车很是喜欢,决定买下来。“但是,摩托车的发动机坏了,我催他更换新的,李某却迟迟不更换。”此时,贾某心中有了讹钱的想法。
2016年6月11日,贾某催促多次见李某仍没有更换发动机,遂伙同自己的朋友陈某预谋,试图通过编造陈某经贾某借给李某现金3万元的谎言,骗取李某家人钱财。11日下午15时许,贾某与陈某来到李某的家中,而家中只有李某的父亲。
“大爷,李某在家吗?他借了我这个朋友3万元钱。如今他急需这笔钱做生意,需要李某还上。”贾某对李某的父亲如此说道。而期间,李某的父亲并未听说自己的儿子在外面借钱,同时,对方也没有提供欠条,语言闪烁其词,李某的父亲产生怀疑遂报警。
据菏泽开发区公安分局佃户屯派出所民警介绍,经查,贾某、陈某二人预谋后,编造陈某通过贾某借给李某现金3万元的谎言,到李某家中以向李某家人索要欠款的形式,意欲诈骗李某家人现金3万元,因被识破而诈骗未遂。
11日,贾某、陈某分别被开发区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