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刘亚
责任编辑:刘进
2025年11月10日上午,菏泽高速交警大队菏宝高速路段民警在菏泽收费站执勤期间,缉查布控系统突发预警:鲁AA6****号车主男子周某涉嫌无证驾驶,车辆正沿高速向收费站驶来。民警当即启动拦截预案,不料查获该车时,驾驶员已更换为同车的马某。
经核查,周某的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属于无证驾驶人员。民警随后调取路面视频监控,成功固定了周某此前驾驶该车辆的关键证据。在确凿证据面前,二人无法抵赖,如实交代了违法事实:周某因驾照吊销仍执意驾车,行至菏泽服务区时,为躲避民警检查,与马某互换驾驶位,企图蒙混过关。
民警对二人的危险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证被吊销的周某处以1000元罚款,对明知周某驾驶证被吊销仍将车辆交由其驾驶的马某,同样处以1000元罚款。
菏泽高速交警温馨提示:无证驾驶犹如“马路杀手”,严重漠视自身与他人生命安全,是极具危险性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车辆交由无证人员驾驶,同样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广大驾驶员敬畏法律、严守规则,切勿心存侥幸触碰交通违法红线,共同守护高速公路通行安全。
初审编辑:刘亚
责任编辑:刘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