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指导意见,2015年年底前全面实行
□记者 段婷婷
生活日报7月2日讯 2日,山东省物价局网站发布完善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2015年年底之前,原则上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阶梯气价制度。据了解,省里不出台具体阶梯水量、气量的标准,各个市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实施细则。济南市物价局目前正在进行调研,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方案形成后,将召开听证会征求意见。
各市自定水气量细则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12月31日发布了阶梯水价改革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年底之前全面完成。6月24日省物价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发改价格〔2013〕2676号文件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指导各地市阶梯水价改革。
根据要求,各阶梯水量应按照国家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设定,省级不出台具体阶梯水量标准。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适用于基本水价,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和城市教育附加费不实行阶梯价格。
原则上,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区,含水质型缺水地区,应进一步加大价差,具体由各地根据当地水资源稀缺状况等因素确定。
阶梯设置应不少于三级。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部分。
目前济南市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为3.15元/方,其中基本水价1.85元、水资源费0.4元、污水处理费0.9元。
3年完成水表户表改造
阶梯水价的实施户表改造是前提。2005年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实施城市自来水户表计量工程的通知》,政府补贴,推广一户一表改造。在相关部门的推动下,省城约60万户改造了水表。不过据济南水务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据不完全统计,仍有约7000户未改造水表。
据了解,户表改造扫尾过程中还有大量难题,其中资金是障碍之一。根据省物价局要求,要进一步加大户表改造工作力度,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改造工作,为全面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创造必要的基础条件。
阶梯气价构建“兜底”机制
国家对于阶梯气价改革的指导意见是今年3月20日出台,同样要求2015年年底之前全面完成。此次,省物价局对我省阶梯气价的具体实施提出了指导意见。
目前,省城居民用气为2.7元/方。据山东济华燃气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省城曾两次调整天然气价格,2007年从2.0元/方提高到2.4元/方,2010年又提高到如今的2.7元/方,该价格已经执行了4年。根据国家要求,阶梯气价分三档,第一、二、三档气价原则上按1:1.2:1.5左右的比价安排,第一档用气量覆盖80%用户。
省物价局要求,各市根据国家确定的覆盖率,测算本市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科学制定包括各档气量、分档气价、计价周期、实施范围、收入用途以及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等在内的具体实施方案。
同时,要构建“兜底”机制,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对低收入家庭要采取设定减免优惠气量、增加补贴或提高低保标准等方式,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气价调整而降低。
济南政策正在制定
记者了解到,济南市物价局前期针对水、气价改已经进行过多次调研。2日,济南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国家以及省里意见,济南市物价局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于明年年底前出台。
据了解,相关方案制定以后,成本、价格以及方案都将公开,并且按《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召开听证会,通过后才会实施。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阶梯水价不少于三级,阶梯气价为三级定价,改革后八成居民将不会多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