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山东省政府举行聘任仪式,聘请15位法学专家和法律实务工作者担任省政府法律顾问。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为受聘人员颁发聘书,勉励他们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
郭树清指出,省政府聘任法律顾问,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是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需要,是为民服务的需要,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
郭树清说,各位专家、学者和律师具有精深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受聘省政府法律顾问是一项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希望大家尽快熟悉政府行政管理的流程和规律,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政府重大法律事务。要尽职尽责,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用法治思维发现和认识问题,用法治方式分析和解决问题,协助政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要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对于不遵守法律的行政行为敢于说不,真正做到为政府工作提供一面“镜子”。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中心和重大战略部署,紧密结合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多作研究,多提良策。省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法律顾问工作,尊重法律顾问独立发表法律意见的权利,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省政府法律顾问聘期为2年。此次聘任的15位省政府法律顾问,7人是来自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8人来自律师事务所,专业和研究方向涉及宪法、行政学、民商法、经济法、金融法等多个方面,涵盖了我省经济社会建设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领域。根据工作安排,市级政府9月底前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县级政府12月底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山东副省长夏耕主持聘任仪式,省政府秘书长蒿峰宣读受聘人员名单。(袁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