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正式公布。《意见》提出,将食品安全作为责任保险发展重点之一,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意见》还提出,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发挥责任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食品安全责任险能“保”什么?成效如何?记者在山东展开调查。
食品安全责任险避免了“企业违法、政府埋单”
“配餐企业投了保险,万一发生问题,还有保险公司兜底。”山东回民中学副校长李家生说。这家给学校配餐的餐饮公司是济南市第一家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企业。
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济南举行山东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签约仪式,山东凤翔有限公司、济南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天地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圣海保健品有限公司4家食品与保健品生产企业向泰山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险。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以出现特定食品安全事故时,被保险人须向消费者等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特殊责任险种。”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车险部负责人艾洵飞介绍。
“在食品安全事故多发的今天,受伤害的消费者难以及时获得赔付;面对巨额索赔,有些食品企业甚至无力赔偿。”一位曾参与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官员说,“出了事,政府也不能袖手旁观,往往会造成‘企业违法、政府埋单’的局面,这样给政府财政造成了一定压力。”
“一旦企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面临的索赔额可能会高达几千万元,企业根本承受不了。食品安全责任险就成为了一种有效转移和化解风险的方法。”泰山财产保险公司副总经理马鲁明说,一方面参保可以让受害者及时得到赔付,另一方面,走商业保险的路子还可以解决“企业违法、政府埋单”的困境,使政府从中解脱出来。
“事故发生后,可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进行赔偿,并按比例从保费中提取‘救助基金’用于医疗救助,这样能及时把对受害者的救治和补偿落到实处。”艾洵飞说。
目前,在山东,食品安全责任险业务已覆盖济南、淄博、潍坊和济宁4个市,参保单位约600家,累计保费收入约140万元,为各类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商店、超市、酒店等提供食品安全风险方面的保额约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