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向母亲要钱买摩托车未果,年仅19岁的小伙张某与母亲以及伯父发生了冲突,竟然把伯父家给点着了。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公安机关依法将违法嫌疑人张某行政拘留。
张某家住相衙镇,父亲常年在外打工,母亲也对他疏于管教。张某向其母亲要钱,说是要买摩托车。母亲怕他乱花钱,就说家里没钱,并且躲到张某的伯父家。当天晚上,张某喝了些酒,竟然找上了门,还与伯父发生了争执,不仅将伯父家中的电视机、摩托车等物品砸坏,还拿着砍刀威胁其伯父、伯母,并且用汽油在伯父家中点火。
违法嫌疑人张某介绍,汽油是在浇地的机器里面抽的。
幸亏邻居闻讯赶到,火被及时扑灭。张某的伯父马上报了警。
宁津县公安局相衙镇派出所民警李明介绍,由于违法嫌疑人张某对他的大爷家实施了打砸、放火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在他去他大爷家打砸的时候,由于他携带了一把砍刀,经相关部门的鉴定,该刀具为管制刀具。根据物价部门的鉴定,他打砸和放火烧的这些物品价值不到2000元钱,综上所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进行行政拘留20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宁津台 徐新赟 陈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