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济南市公交总公司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市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在办理“老年免费乘车卡”后,可以免费乘坐济南城区的公交车了。12月22日起,市民持个人身份证件等资料前往济南市公交总公司充值网点即可办理相关手续。此外,自明年1月1日起停止办理原老年优惠卡的开户、充值业务,已办理的老年优惠卡可继续使用至2015年2月28日。
优待人群
具有本市户口且年满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其中本市户口包括市区、高新区、平阴、长清、章丘、济阳、商河。
适用范围
只限城区内公共汽(电)车线路,即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独立经营的票价为2元及以下的线路。
办理办法
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一张,到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充值网点办理。
办理“老年免费乘车卡”时,应交纳乘车卡押金并购买乘车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应与“老年免费乘车卡”有效时间一致。
补办措施
“老年免费乘车卡”丢失,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一张,到济南公交总公司客服中心(解放路18号)登记并补办新卡。
审验方式
每年审验一次,审验时间以上年度审验的月份为准。
审验时,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乘车卡到公交总公司充值网点办理;享受免费乘车优待的老年人不再享受其他免费政策;逾期不参加审验的,“老年免费乘车卡”自动失效。
此外,老年人行动不便的,可委托他人持老年人上述证、照代为办理。
注意事项
老年人乘车时应主动出示“老年免费乘车卡”并刷卡,未带乘车卡或使用无效卡的,应按票价标准支付乘车费用。
乘车卡出现非人为损坏的,可到公交总公司客服中心(解放路18号)更换新卡;乘车卡不再使用时,可办理退卡;因保管不善,造成乘车卡丢失或损坏的,押金不退,申请补卡、换卡的,应重新交纳押金。
“老年免费乘车卡”只限本人使用;冒用或转让、转借他人使用的,乘车卡无照片、无钢印或照片模糊的,按违规使用处理。
违规使用“老年免费乘车卡”的,乘车人应补交当次车票款,公交司乘人员有权依法没收乘车卡,将信息记入黑名单,并按下列规定处理:第一次违规使用的取消一个月办理及使用资格;第二次取消三个月办理及使用资格;第三次取消十二个月办理及使用资格。
答疑解惑
有市民提问,老年免费卡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如何处理?济南公交负责人表示,持卡人应携带老年免费卡、持卡人的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到客服中心分不同情况,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属质量原因的,可按规定更换新卡,不再重复收取押金。属使用、保管不当,出现变形、弯折、断裂、刻画、水湿、敲击、打洞、过塑等人为原因损坏现象,或人为改变卡片原有样式的,或卡片有污损的,押金不退,需按新卡开户规定办理。
相关链接
从70岁到65岁老人免费乘车济南走了12年
2003年4月22日,济南市老龄办、财政局、公用事业局联合下发《老年人乘坐公共汽(电)车优待规定实施办法》,办法规定,有济南市户口、年满65岁至69岁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乘车优待,年满70岁的老年人享受免费乘车优待;实行老年人乘车优待只限于乘坐使用月票的公共汽(电)车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