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12月19日讯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从今年11月11日起到2015年2月底,莱州市食药监局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严惩重处各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或减少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提高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记者了解到,制售有害产品、制售假劣产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罂粟壳等禁用物质成为此次“百日行动”打击的重点。与此同时,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外包装粗糙或产品标示不清、直观判断符合假劣和有毒有害特征的食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公安机关将通过监督抽检、暗查暗抽等方式,获取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线索,直接进行查处。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问题,将做到有报必查、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当前食品药品安全正处于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市场秩序不规范、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制假售假引发的安全风险仍然存在,特别是食品制假售假、非法添加、滥用违禁药物、非法生产经营等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群众非常关注。市食药监局局长潘丽艳表示,开展“百日行动”,就是通过集中整治,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从快、从重、从严查处,最大限度地降低或减少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有力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截至目前,全市已检查涉食涉药单位426家,查处举报53起,抽检食品(保化品)32批次,消除安全隐患14起,立案查处42起,查获假劣食品1167袋,假冒保健食品、化妆品11批次,取缔无证经营食品黑窝点3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