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12月25日讯(记者 贺辉 通讯员 王海波)大众网记者从山东高速交警总队了解到,2015年元旦、春节假期期间,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省内高速公路。
山东高速交警部门表示,为预防减少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2015年元旦、春节双节期间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省内高速公路。
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时间为:2015年1 月1 日零时至2015年1 月3 日24时;2015年 2 月18日零时至2015年2月24日24时。禁行区域为山东省境内高速公路。1月1日、2月18日零时前已经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应就近驶离高速公路。
对违反规定驶入高速公路的危化品运输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条以及《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二千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