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的朋友都知道,超速行驶会被罚。可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也属违法,想必很多人不知情。近日,德州市德城区的李先生就因“低速行驶”被处罚。
原来李先生驾车在京台高速K333+500米处,以74km/h的速度在高速公路最左侧快车道行驶时,被电子警察抓拍到了。了解事情原委后,李先生很是后悔。
据统计,京台高速德州段智能交通安全系统每天抓拍到的低速行为车辆达400余辆,高速交警调查发现,其中多为小型车辆,主要是司机对低速违法行驶行为认识不清、法律意识薄弱等原因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