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7日),记者从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了解到,为遏制当前互联网上“谣言漫天”态势,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我市警方从去年开展了集中打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共查处涉网违法犯罪嫌疑人76人,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网络催生“漫天谣言”,一年76人“栽了”
据烟台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副支队长潘国华介绍:近年来,广大网民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网络反腐”、“微博反腐”,确实对于反腐倡廉工作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但也有部分网民打着监督、举报的名义,捏造事实、散布谣言攻击党委政府或机关工作人员,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这当中有的属于敌对势力、邪教组织所为,有的属于为谋取私利,有的甚至只是为了一时的“好玩”、“博眼球”,而去刻意捏造信息制造谣言。这些行为无疑给当事人造成了很大的身心伤害。对此,我市公安机关依托纪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有关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并将2014年定为“打击网络违法行为”活动年,全年共查处涉网违法犯罪嫌疑人76人,有效净化了烟台的网络环境。
利用网络犯罪增多,不法分子借机牟利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发生的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日渐增多,特别是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违法信息发布,恶意炒作的违法犯罪现象比较突出。主要有:散布谣言的,非法集会的,非法组织的,侮辱诽谤的,邪教活动的,非法讲经的,煽动民族仇恨的,煽动抗拒法律实施的,颠覆国家政权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非法网络公关,利用信息网络为工具的其他违法犯罪(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
这当中又以散布谣言、侮辱诽谤、敲诈勒索最为常见,有人在信息网络上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有人利用社会敏感热点问题,借题发挥,炮制谣言,误导民众,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甚至引发了群体性事件;有人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负面信息相要挟,索取被害人或者被害单位财物,聚敛钱财。有的人在短期内就通过此种敲诈勒索方式非法获利数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