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委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我市将对“问题工程”按月进行网上曝光,曝光内容涉及建设、施工、监理三方相关负责人和工程名称、主要投诉问题。在曝光的同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处罚、处理。
据介绍,该制度主要针对两种“问题工程”:一是工程经竣工前监督抽查,因达不到竣工验收条件被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竣工验收条件的;二是工程施工、交付期间或交付使用后,发生群体性质量投诉或三起及以上个体性质量投诉的,以及虽未发生群体性投诉或个体性投诉不足三起,但有关责任单位推诿扯皮、不认真履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
另据了解,为确保春节后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我市自即日起开展建筑工地节后开(复)工“自查自纠”行动。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彻底整改,凡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或整改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擅自展开施工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