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允波 报道
本报济南4月23日讯 人才流动是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寻常事,但如果泄露老东家的商业秘密,严重者则构成犯罪。今天省法院新闻发布会透露,“海尔”高管“跳槽”侵犯商业秘密罪一案中,两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被告人齐国新原系青岛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事业部部长,被告人张庆森原系青岛海尔电子塑胶有限公司技术处助理工程师,二人在原公司离职后均到国内某大型家电企业工作。变换工作本是人才合理流动的正常现象,但齐国新、张庆森在求职过程中,向国内某大型家电企业泄露了海尔集团的多项保密数据信息。经评估,齐国新、张庆森给海尔集团分别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72.44万元和2579.81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齐国新、张庆森的行为均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省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马莉莉介绍说,本案是一起因企业高管“跳槽”引发的商业秘密刑事案件。企业的商业秘密体现了核心竞争力,关系企业的生死存亡。本案的裁判,综合运用各种刑罚方法,不仅对犯罪分子判处有期徒刑,而且运用财产刑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惩处力度,有力震慑了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对于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建立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具有积极意义。
在“4·26”国际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省法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4年山东十大知识产权案例。据悉,2014年,全省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5047件,审结5079件,同比分别增长8%和14%。新收知识产权诉讼临时措施案件695件,同比增长247%。
今天公布的另外九个案例分别是:美国美商NBA产物股份有限公司诉特易购商业(青岛)有限公司NBA队徽商标侵权案;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诉潍坊雨洁消毒用品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七天酒店(深圳)有限公司诉济宁市星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法国米其林集团总公司诉淄博顺泰物资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美国威尔德摩德公司诉济南慧邦汉默实业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李子成诉葛怀圣“古籍点校作品”著作权侵权案;美国欧特克公司诉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AutoCAD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烟台市天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诉烟台安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工艺方法专利侵权案;山东油田人家酒业有限公司诉东营市东营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不正当竞争行政处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