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7日讯(记者 赵松刚 通讯员 王增堂)诸城市枳沟镇的张某在4月15日午夜驾车经过206国道枳沟路段铁路桥,将一名路过的流浪汉撞倒后逃逸,尸体被弃路边。三天后在老家被蹲守民警抓获。27日,记者得知,张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4月16日5时34分,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一名男子躺在206国道枳沟路段铁路桥东侧路边,怀疑人被撞死,肇事车辆逃逸。交警大队接警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勘查,发现伤者已经死亡,根据死者体表特征和遗留现场的蛇皮袋、鞋子等物品,民警判断受害者是一名男性流浪汉。
诸城交警迅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调取事发地周边路段的视频监控资料,同时组织警力对城区及周边汽车修配厂走访调查,查找蛛丝马迹。经仔细比对现场遗留的车辆碎片,民警确定肇事车辆是一辆银灰色的帕萨特轿车。
一车主反映,在23时46分发现在案发现场有一尸体。随后,民警查看了206国道与龙昌街路口的实时监控。高清录像显示,一辆灰色帕萨特轿车于4月15日23时40分沿206国道吕标路段由东往西驶去。
民警认为此车有重大嫌疑,随即调取车辆信息进行外围调查。经查,此车由诸城市枳沟镇的张某驾驶。4月17日13时许,民警来到张某村中布控抓捕。闻讯的张某见其犯罪行为已败露,被迫到交警大队投案,对撞人后没有及时施救非常懊悔。
张某供述,15日晚,他驾驶一辆帕萨特轿车经过案发地时已是午夜,忙碌了一天他十分疲惫。恰巧此时一辆大车出现己车左前方。这时,一名男子突然从大车前方横过马路,由于夜色黑暗,视线不佳,当他发现情况反应过来时,已经刹车不及,将男子撞倒在地。惊恐之余,他害怕赔偿的张某没有停车报警,抢救伤员,而是加大油门迅速逃离现场。
27日,记者得知,目前张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