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邹城青年涉嫌强奸被通缉,流窜到石岛夜宿楼道
本报5月17日讯(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王文华) 荣成特巡警二大队民警救助一流浪汉时,发现他竟是一涉嫌强奸被通缉的逃犯。他担心身份信息暴露,不敢住旅馆、不敢买长途车票,一路风餐露宿窜至石岛。
10日18时30分,在石岛兴隆小区52号楼,一男子占用地下室过道。荣成特巡警二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这个年轻男子住在地下室墙角,地上铺着废纸壳和一套旧被褥,靠墙放着一个塑料袋,里边有一瓶水、半个面包。
年轻男子身穿运动服,脚上穿拖鞋,衣服和双脚都很脏,不像流浪者。他自称郑某,是城人,来石岛一天多了,钱包丢失无法食宿,水和面包是一女士施舍的。
民警要求他出示身份证,郑某称丢失。民警发现郑某眼角有伤,目测伤口淤青的受伤时间在两个周以内,郑某解释是在网吧被人打的。问答中,郑某思维清晰,回答问题有理有据,还不时询问救助站在哪,能不能帮找份工作,但他不时转移焦点,目光游离不定。
民警上报比对信息,发现郑某疑似网上逃犯。经核实,郑某果真是网上在逃人员。郑某交代,自己在老家涉嫌一起强奸未遂案,2月24日被邹城警方网上追逃。郑某于正月初八接家人电话就逃了出来,他从邹城出发,一路向东,只敢坐短途客车和黑出租,不敢用身份证购买长途大巴车票、火车票。起初,郑某带了一些钱,白天赶路,晚上就找不用登记身份信息的网吧上网、睡觉。
就这样,郑某一直流浪到身无分文。大约两周前,郑某又去网吧过夜,因没钱遭工作人员殴打并赶了出来,此后他只能找草厦子、居民楼道栖身,靠好心人的施舍果腹。
经历两个多月的流浪,郑某并不低头,反而不断为自己辩解,“觉得冤枉”。郑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移交至荣成刑警二中队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