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下午,王先生携带汇款收据、女子的征婚广告等被骗证据,前往经区公安分局西苑派出所报案。这一个多月来,他的心情可谓经历了“过山车”似的变化:本以为遇到了合适的结婚对象,一心一意为对方付出,不料却遇上个女骗子。不仅3万多元“打水漂”,还给自己的心灵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王先生是经区一家工厂的职工,今年40岁出头,单身。4月中旬,他在一则征婚广告上看到了一个女子的征婚信息:身高1.63米,本地人。王先生一看对方的年龄,比自己小一岁。此时,他正想寻找一名合适的伴侣,就抱着试一试的心理给这名女子打去了一个电话。
两人约会见面的第一次,王先生就觉得这个女子与自己各方面都挺合适的,就请她吃了一顿饭。席间,两人聊得不错,王先生越发觉得,她就是自己所要寻找的另一半。第二天,两人相约去逛街,王先生给这名女子购买了一件价值900余元的皮衣和1000余元的化妆品。王先生觉得,女子也是倾心于自己的。
又过了几天,女子给王先生打来电话,说是当天她过生日,希望王先生能给她留下点儿带有纪念意义的东西。王先生想了想,两人的交往应该都是奔着结婚这一最终目标,给她买东西就像给自己买一样,就邀约女子一起前往一家金店,给她买了1.8万余元的金首饰、600余元的化妆品作为生日礼物。当天,女子很高兴,王先生也觉得非常开心,他觉得不久两人就可以谈婚论嫁了。
交往期间,王先生也曾要求看这名女子的身份证,可女子找了个理由,只拿出了一个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女子的年龄比征婚广告上刊登的年龄大一岁,样貌也与她本人有一些差别。王先生有些怀疑地询问女子,对方立刻以一句“你的身份证就和你本人长得一模一样吗”给搪塞过去了,王先生觉得也有道理。何况,自从给女子庆贺生日以后,王先生一直被自己想象的幸福所包围着,也没有对女子的身份追根问底。
送完生日礼物后,这名女子一直没有主动联系王先生,他就给她打电话,女子说自己去北京了,但由于腿受伤在北京住院,因为医药费不够,她希望王先生给予帮助。王先生听了非常心疼她,就按照女子所说的账号打过去了5000元钱。打完了“医药费”,王先生又担心女子出门在外带的钱不多,于是又给对方汇去了4000元的“生活费”。
5月初,王先生再次联系这名女子,想要问问她的近况,可对方的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了。王先生一直没有详细问过女子的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想要寻找对方却是一点线索都没有。多次打不通电话后,王先生这才怀疑自己是上当受骗了,就报了警。目前,民警正展开调查。